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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

时间:2025-01-07 12:55: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马宪春:您好!您关于申请民事监督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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